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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企业: 为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,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、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,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率先发展、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来,为实现“十一五”规划建功立业。各企业要在市总工会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结合本企业的行业生产特点,因企制宜,围绕提高职工职业技能水平,精心组织,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工劳动技能竞赛,积极组织参加全市万名职工劳动技能大比武,推动职工中涌现更多的技术能手、操作能手和创新人才,选树行业、工种的技能标兵和技能状元,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技术、练技能、做贡献的热潮,鼓励职工“精一、会二、学三”。营造尊重知识、尊重劳动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,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队伍,推动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。各企业要用工会经费设立劳动竞赛、职工发明创造和合理化建议专项奖励基金,对在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职工,给予表彰奖励。 特此通知 二 〇〇 七年四月十二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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