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立领导负责制、上网信息审查制度。上网信息来源由各相关企业、有关科室提供,经分管领导同意,由办公室主任审核,信息中心负责上网公布。重大信息必须请示主要负责人。严格执行“谁上网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遵守“绝密级信息不准上网”(只能单机处理)、“涉密信息不准上政务外网和互联网”的规定。 二、加强保密技术知识和保密技术法规的培训,提高网络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。 三、要求接入政务内网的计算机必须是单机或进行物理隔离,以确保机密资料信息不泄露。 四、办公室应严格开展保密督促检查,确保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的完成。 五、定期对有关职能部门在重点项目、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活动中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。 六、信息中心电脑实行专人专机专用,严禁他人用作其他用途,以防病毒 侵入。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