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、街道办事处、经济开发区、重点企业: 为贯彻落实工业强市战略,实现“三年倍增”计划,同时也为了谋划和安排好 2008 年工业投资项目库,并适时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要求的好项目进行上报,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及专项资金的支持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各类所有制企业(包括经济开发区、工业园区内企业)均按要求报送项目; 二、项目投资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所有工业投资项目; 三、项目内容要详细填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、采用的主要技术、产品纲领及生产规模; 四、表格采用 Excel 格式,每季度报至E mail:LST8189@163.COM ; 五、续建项目的累计完成投资是指自项目建设起至 2007 年底完成的投资,当年计划填预计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