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省经委《关于报送重大 工业项目的紧急通知》的通知
有关单位、有关企业: 现将省经委皖经明电〔2008〕41号《关于报送重大工业项目的紧急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文件要求推荐申报项目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推荐申报的项目为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。 二、请认真按照附件1、附件2要求填写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简介。 三、请于2008年4月7 日前将盖有上报单位印章的附件1、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我委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 四、联系人:企业发展促进科 瞿庞,联系电话:0550-7045268 E-mail: wts500@sina.com 附件:省经委皖经明电〔2008〕41号《关于报送重大工业项目的紧急通知》 附件1:安徽省2008年重大工业项目汇总表; 附件2:项目简介格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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